项 目 | 指 标 | |||
一等品 | 合格品 | |||
液体 | 固体 | 液体 | 固体 | |
全铁的质量分数/% ≥ | 11 | 19.5 | 11 | 19.5 |
还原性物质(以Fe2+计)的质量分数/% ≤ | 0.1 | 0.15 | 0.1 | 0.15 |
盐基度/% | 8.0-16.0 | 5.0-20.0 | ||
PH值( 10g/L水溶液) | 1.5-3.0 | |||
密度(20℃)/(g/cm3) ≥ | 1.45 | - | 1.45 | - |
不溶物的质量分数/% ≤ | 0.2 | 0.4 | 0.3 | 0.6 |
砷(As)的质量分数/% ≤ | 0.0001 | 0.0002 | 0.0005 | 0.001 |
铅(Pb)的质量分数/% ≤ | 0.0002 | 0.0004 | 0.001 | 0.002 |
镉(Cd)的质量分数/% ≤ | 0.00005 | 0.0001 | 0.00025 | 0.0005 |
汞(Hg)的质量分数/% ≤ | 0.00001 | 0.00002 | 0.00005 | 0.0001 |
铬(Cr)的质量分数/% ≤ | 0.0005 | 0.001 | 0.0025 | 0.005 |
锌(Zn)的质量分数/% ≤ | - | 0.005 | 0.001 | |
镍(Ni)的质量分数/% ≤ | - | 0.005 | 0.01 | |
本产品一等品用于生活饮用水处理时,应符合《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。 |
产品包装和储运:
1.固体聚合硫酸铁,内塑外编双层包装,每袋净质量25kg、50kg(或依顾客要求而定);液体聚合硫酸铁釆用聚乙烯塑料桶包装,每桶净质量25 kg、50 kg或200 kg(或依顾客要求而定)。釆用双层桶盖,内盖扣严,外盖旋紧。用户需要时,液体聚合硫酸铁也可用贮罐车装运。
2.聚合硫酸铁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,避免雨淋、受潮;并保持包装完整、标志清晰。
3.聚合硫酸铁应贮存在阴凉、通风干燥的库房内。液体产品贮存期6个月,固体产品贮存期12个月。
使用方法:
1.使用时,应先根据处理水量,源水性质,浊度和加药方式及工艺等配制相应浓度的聚铁药液,一般将液体聚铁稀释至10%-30%的水溶液,在源水浊度较高、水处理较大时,配成50%-100%的水溶液使用;固体聚铁配成5%-20%的水溶液使用。
2.在搅拌的同时加入稀释后的药液,让水和药液充分混合。
3.经过混凝沉淀、过滤后,可得到澄清的出水。具体投加量应根据实验数据确定。
注意事项:
1.聚合硫酸铁酸性较强,运输、储存、配液和加药设备必须使用耐酸材料或做防腐处理。
2.聚合硫酸铁配置浓度不应低于5%,低于5%时可能产生黄色沉淀。
3.聚合硫酸铁最佳PH值范围为7-9,当原水PH值超过最佳范围时,应对原水进行PH调整。
4.固体聚合硫酸铁产品,因其吸湿性较强,应尽量做到开包即用,但即使吸潮也不会影响其使用效果。
5.如地面或衣物溅有聚铁斑迹,可用少量的草酸溶液浸洗。
安全要求:
聚合硫酸铁产品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和刺激性,操作人员在进行作业时,应佩戴防护用具以避免身体直接接触。